关于公安备案的通知

通知:

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规定,请各单位到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;对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

公安部备案平台地址:www.beian.gov.cn

备案流程帮助:/faq/369.html